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艾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1月5日上午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人员可在11月5日上午10:00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亚男
电 话:0479-5230096
特此公告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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