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旗委、旗政府决定授予20个集体“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作为获奖单位作典型发言,这份荣誉是对太旗检察院长期以来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以实干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的高度认可。
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构建“党建引领+检察履职+民族团结”工作格局。通过与贡宝拉格苏木成立共建联合党支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每年召开联合会议、党建推进会,让党组织成为连接检民、凝聚民心的“红色纽带”。创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式,将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文物守护等检察履职融入民族团结工作,实现司法办案与民族工作同频共振。一路深耕民族团结工作,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喜讯连连,不仅有那日苏同志荣获“全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殊荣,更以集体之力获评“第七批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实现了先进典型与集体荣誉的双丰收。
在具体实践中,通过多点发力筑牢团结根基。设立“公益守护人驿站”守护草原生态,2020年以来恢复草地超3600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8000余吨,以生态检察守护各族群众共同家园;联合乌兰牧骑开展文艺普法,组建双语宣传队深入苏木嘎查,用“草原人民听得懂的语言”传播法治精神;举办主题绘画比赛、联合苏木升国旗、勘察21处历史文物,以文化为纽带、以仪式聚共识,让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日常。此外,通过驻村帮扶、靠前接访、解决民生难题等举措,让“检察蓝”成为牧民群众信赖的“颜色”。
此次喜获模范集体,既是旗委、旗政府对太旗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检察机关持续守护民族团结进步、共筑和谐根基的鞭策。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将以获得“全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契机,持续深化“护城河畔的石榴果”检察文化品牌建设,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为全旗民族团结事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