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玉桃涉嫌寻衅滋事行刑反向衔接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人员可在8月12日上午9:00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一)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