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与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联动救助,为2件涉弱刑事案件2名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按照《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结合全案赔偿、和解等情况,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开展救助线索识别,并填录《国家司法救助线索刑事被害人(涉弱)调查表》移送至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审查案件卷宗,主动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交流,多维度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情况,以及是否属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经综合评估,将陆某、颜某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确保救助有的放矢。
为提升救助工作质效,形成救助合力,太旗院主动与盟分院沟通,建立 “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协同办理” 的司法救助联动机制。在办理陆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案件进展及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提交详细的调查材料。盟分院迅速组织业务骨干,与太旗院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件、调取材料,结合被害人实际需求,制定救助方案。在资金申请过程中,两级检察院密切配合,简化审批流程,在短时间内争取到足额的司法救助资金,极大提高了救助效率。
即时发放,传递司法温度
在两级院共同努力下,五日内国家司法救助金就发放到陆某、颜某手中。发放仪式上,检察官耐心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讲解司法救助政策,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被害人及其家属深受感动,激动地表示感谢。此次救助金的发放,不仅缓解了被害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更在精神上给予了他们慰藉,传递了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关爱,彰显了司法温度。
文字/编辑:第三检察部 赵建磊
一审:苑豆豆 二审:贾玉宏 三审:那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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