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弱势群体维权机制
一,维权对象:
(一)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
(二)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
(三)军人军属、贫困户、其他社会弱势群体;
二、维权范围
(一)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
(二)请求制服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三)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因工伤事故、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五)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话费等农业生产质量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六)设计家庭暴力、校园欺凌、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相关民事权益的;
(七)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军人军属、贫困人口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八)其他涉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
三、检察职责
人民检察院全面参与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疏导、服务和帮助,组织相关部门或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弱势群众维权调解、纠纷化解和息诉罢访;
支持权益受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函告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发力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合法去哪一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
对严重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导致其生活困难,侵权人无力赔偿的案件,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弱势群体维权机制
1、维权对象: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
2、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
3、军人军属、贫困户、其他社会弱势群体
二、维权范围
(一)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二)请求制服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三)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四)因工伤事故、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五)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话费等农业生产质量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
(六)设计家庭暴力、校园欺凌、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相关民事权益的;
(七)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军人军属、贫困人口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八)其他涉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
三、检察职责
人民检察院全面参与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疏导、服务和帮助,组织相关部门或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弱势群众维权调解、纠纷化解和息诉罢访;
支持权益受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函告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案件的发力监督,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合法去哪一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
对严重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导致其生活困难,侵权人无力赔偿的案件,依法开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