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负责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的预算、决算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固定资产、行政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干警福利等工作;负责本院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和分发工作;负责车辆、枪支的管理;负责供暖、院落、其他等设施的管理工作;检察信息化工作的指导;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基础网络、数据应用、通讯平台、网络安全及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内外网的检察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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