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仆 寺 旗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那日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立足新时代紧盯新坐标,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迎接监察体制改革新机遇,直面社会矛盾新挑战,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一)提升政治站位,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1、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选派两名联络员,统一安排部署,实现捕诉合一办案,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件5人,提起公诉1件8人。成立2个工作组,对近五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专项排查,对今年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细筛。入所对已关押人员组织谈话,鼓励其主动举报监管场所内涉及黑恶势力、牢头狱霸、为牢头狱霸提供保护伞的人员及社会人员余罪漏罪、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切实开展好“破网打伞”斗争工作。多方位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和院内各个LED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做好法律政策宣讲、释疑解惑、舆论引导工作,深入社区、嘎查村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地参与到斗争中。
2、把反腐败作为应有的政治担当,转隶不减责,减员不减力。建立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与纪委监察机关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加大对职务犯罪领域案件的配合,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提起公诉4件9人,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判决情况?
3、把打击犯罪作为重要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发力。制定《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社会治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建立检察官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开展案件讨论20余次,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确保案件质量。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32件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5人,案件受理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上升了33.33%,人数上升了37.93%。审查起诉工作中,共受理监察委和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72件9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上升了41.18%,涉案人上升了40%。经审查,提起公诉51件66人,不起诉13件14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坚持大要案适时介入工作制度,参加侦查机关疑难案件讨论10余次,有效的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直接办案4件,办理我院受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在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显著提高了刑事诉讼的效率。
4、把参与社会治理作为崇高使命,立足实践,创新发展。打造“两个平台”,着力打造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新机制。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线索60件,建立法治进校园普遍化机制,包括检察长在内的5名干警到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全旗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5次,对校内侵权责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人次,促成达成和解2件。
(二)创建侯毅工作室,打造太旗民生检察新品牌、新亮点
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生法治、公益检察,以全区检察业务专家侯毅的名字命名成立工作室,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方式和途径,一年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1.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建立微信检察室和分类联系群,开通检察院、苏木乡镇、村嘎查三级主要领导组成的微信检察室,建立侯毅工作室行政执法联络群,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年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8人次,电话及口头答复55人次,书面解答13次,化解矛盾纠纷8件;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5次。
2.多元化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龙头,自主研创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率先启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案件信息查询、与承办人联络沟通、案件信息统计等,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让案件当事人少跑腿,易办事。建立以来,已录入各类案件43件,为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提供服务13次,发现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隐患9件。作为全盟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2,在018年12月20日的全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3.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抽调人力、物力参加我旗的脱贫攻坚工程,全院除两年以内退休人员外均被列为帮扶责任人,平均每人帮扶五户,成立两个驻村工作队,深入红旗镇新建村和平地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院党支部与帮扶村党支部开展“讲党课、温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就党的政策、精准扶贫工作、农业发展等情况进行宣讲。并结合帮扶村现状建立帮扶措施,多次入户慰问贫困群众,为贫困户购置菜苗并帮助其种植蔬菜,组织干警在村委会门口种植果树,美化环境,努力实现群众增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5件,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牵头组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科技局、司法局、老干部局、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联席会,制定《太仆寺旗“检察+”弱势群体维权机制实施意见》,共办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案件13件。为申请支持起诉的案件当事人追偿人身损害款17.5万元、财产损害赔偿款5万元、拖欠劳动报酬2.44万元。
4. 助力污染防治保护绿水青山。侯毅工作室成立以来,逐步建成公益司法保护联络员制度、公益受损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公益诉讼联席配合制度、公益保护效果跟踪监督制度等,在全旗七个苏木乡镇和宝昌镇宝丰、建兴社区建立9个“侯毅工作室”联系点,选聘24名联络员并颁发聘书,为联系人和联络员进行了首次培训,形成检察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网格化。恢复耕地面积5679余平方米;清理堆放生活垃圾30余吨非法占地528平方米,清理农业固体废物污染耕地面积1000余亩,责成违法行为人对采砂破坏的6559.07平方米草地制定了恢复治理方案,预计今年9月底之前恢复草原植被。为旗人大代表130余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公益保护意识和参与公益保护的积极性。
5.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与农牧业局联合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未发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与教育局、食药工商质监局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3方面12项326个,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通报1次。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1.刑事诉讼监督取得新成效。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以维护刑事法律权威和程序公正、统一为首要任务,严防刑事执法司法介入经济纠纷,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防用司法手段代替行政手段。突出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人、不起诉9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4人。加强立案监督,对有案不立的监督立案3件。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执检系统运行上线,成功办理案件共25件,其中羁押必要性4件,刑事执行违法违规2件,发出执检检察建议17件,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2 件,案件采纳率达到100%,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实现了全面监督。
2、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取得新突破。我院十分注重与旗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努力做到监督与支持并重,实现纠错与维权的统一。2018年年初与法院联合出台《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作配合的规定(试行)》,在法院建成检察官办公室。两长出席联合召开三次联系会议,召开五次个案沟通协调会,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一年来,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案件数增长20倍。经审查,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已经裁定再审1件,另2件未到回复期限),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件(法院书面回复采纳3件,未到回复期限1件),提出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件(全部采纳)。例如,宫建军等人申请监督案,经审查发现,法院采信程序违法的鉴定意见,判决宫建军等人承担扣押价值仅3万元的车辆造成的营运损失费25万多元,经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采纳建议裁定再审。取得了多年来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零的突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全盟前列。
3.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的决策,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该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从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一年来,我院积极与行政机关联系,分别与旗食药工商质监局、旗国土资源局、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召开配合联席会,就检察公益诉讼中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等领域监管中的相关公益司法保护问题达成共识,并就协作配合机制分别形成了规范性意见,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年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件13份。各项数据较去年同期相比为尽增长,均排名全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前列。行政机关整改并书面回复7件11份,其余尚未到回复期限,实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4.
(四)更加注重自律自强,狠抓队伍建设
重学习,以先进理论和思想武装队伍头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大学习,大调研”主题学习活动为抓手,将每周一下午固定为干警政治学习日,为检察干警统一配备笔记本,用于学习记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宪法》、《党章》及意识形态内容。共开展政治学习30次,中心组学习9次。
重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明确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印发了《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于5月2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整风肃纪提效工作会议,会上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签订了《太仆寺旗检察院2018—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检察机关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严明纪律作风,将巡视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分别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太仆寺旗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我院问题及整改清单,先后两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分析认领问题,立行立改。
主动接受监督,向盟人大调研组、旗人大汇报司法改革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定期走访各级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审查、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跟进监督和法庭审理、执行监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定期通报专项活动进展,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重建设,努力搭建智慧检务。检委会子系统开通,并运用其召开检委会9次;为案件研讨室配备触摸屏一体机,可实现信息查询,高清屏幕显示,视频文件播放,屏幕书写、文件保存等功能;引进专业无人机勘察设备,为全体干警配备了移动检务设备和讯飞职能语音输入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通过“两微一端”媒体阵地,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发布媒体信息700余条。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检务大厅LED屏幕持续滚动案件信息情况,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强队伍,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定期举行“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小组集中学习”、“道德讲堂”等活动,努力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在院内开展征文活动,开展野外拓展军训、打靶主题党日活动,鼓励干警参加系统内和旗内举办的各种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让全院干警在学习的同时提高团结意识、提升自身素质。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旗委的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一年来,我院毫不动摇第坚持旗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主动向旗委及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得到了旗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将侯毅工作室的创建工作纳入旗委2018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报告,旗委宝日夫书记专题作出批示,旗综治委、政法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二是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重要保障。我院主动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工作,主动就工作中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进行监督。一年来,旗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调研检察工作,专题听取侯毅工作室和太仆寺旗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中心的创建工作报告,出台《太仆寺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明确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义务。
三是监察委、政府
二、2019年的工作打算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检院决策部署,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也相继召开,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要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平安太旗、法治太旗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平安建设
检察业务工作和政治工作有机统一,做好业务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就是做好了政治工作。要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打好社会治安整治和公共风险隐患消除攻坚战。始终保持打击高压震慑态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打击针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提高打击能力。要认真研究刑事犯罪新趋势,加大对跨区域流窜作案,公司集团式的涉黑涉恶、两抢一盗等犯罪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和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好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战。
二、创新检察工作方式,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准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慎重对待涉及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领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避免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科技创新。要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深入集中惩治和预防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百姓。要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衔接配合,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把握宪法定位,加强法律监督
要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高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发挥抗诉监督作用,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要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公益。深入研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深化控申检察监督,畅通入口建设,实现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常态化,稳妥开展国家赔偿监督,加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开展专业化办理等特殊保护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上级院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不忘初心,一往无前,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我旗平安建设护航、为法治建设助力,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