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仆 寺 旗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2月23日在太仆寺旗第十四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艳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旗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太旗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我旗工作大局为导向,统筹推进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的“五检”总体布局,抓住“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这个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平安建设扎实深入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上级院部署的“三个专项活动和一个攻坚战”,即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战,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件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9人(同期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增加了10.5%和20.8%),不批准逮捕5件7人;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8件8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6件66人(同期相比件数增加了5.7%、人数持平),不起诉2人;提起公诉案件法院判决40件46人,均为有罪判决。
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矛盾化解。健全涉检信访风险防范评估预警机制,对所办每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继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信、访、网、电、视频”接待机制,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控告、申诉25件,分别进行初核和业务归口办理,及时跟进反馈办理结果,认真答复上访人,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接待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主平台”作用。对6名职务犯罪举报人兑现物质奖励,推出“举报失实澄清工作步入精细化轨道”的创新创优项目。继2013年荣获自治区级“文明接待室”之后,2016年又通过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申报验收。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执法办案,就基层乡镇财务管理、林业监管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2份,参与社会领域共同治理。开展派驻和巡回乡镇检察业务,受理群众上访7件次,排查矛盾纠纷6起,监督乡镇法庭审判、公安基层执法,参与司法警示教育,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全员参与,积极投入我旗“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工程,干警先后入驻红旗镇5个村,组成工作队,当好宣传员、调解员和督察员。按照旗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班子成员结对包扶贫困村户,深入实地精心调研,给予政策解读、物质帮扶、技术支持,下大力气协助我旗人居环境整治、“十项”任务的落实和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二、强力推进惩防并举反腐斗争,促进政治生态日益清廉
深刻领会“两个不变”(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对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立案侦查贪污案件3件7人;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立案侦查单位行贿、介绍贿赂案1件3人;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类案件,立案侦查滥用职权案1件1人。以上查办案件涉案总金额百余万元,均移送审查起诉。
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预防工作纵深发展。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78次,介入职务犯罪侦查开展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96件次,针对危房改造、农机补贴、问题疫苗、扶贫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查找犯罪风险点,通过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遏制职务犯罪苗头。提升《年度犯罪预防报告》、《专题报告》质量,为党委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主题巡回宣讲,进行预防宣传30余次,有力推进全旗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突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确保监督质量和效果。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3人;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3件,参加现场勘查、参与疑难案件讨论,提出继续取证意见10件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因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提出抗诉1件,对提起公诉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坚持入所检查、纠正违规监管行为,提出口头建议和检察建议14次,纠正法定期限内未宣判1人次,在“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收监执行7名罪犯,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36名缓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及早发现和纠正监外人员脱管漏管。
全面加强民事行政监督。统筹推进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78件,发出6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6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改进工作检察建议。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
四、积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工作机制体制有大创新
按照上级院统一安排,全力承接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四项改革任务,完成28名检察官的职务套改和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选任工作,15名入额检察官面对宪法庄严宣誓,大部制改革随即完成,检察辅助和行政人员纳入序列管理,司法责任制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随之进行。同时加强与旗委政府和上级院的沟通,为人财物顺利上划自治区统一管理做好调研和实施工作。
五、 全面从严治检,过硬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队伍建设是根本,我院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任务来抓,从严从实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重点,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自我约束,严格学习制度,形成经常性政治教育机制。面对改革进程,及时关注出现的各种思想动态,加强对干警的爱护和帮助,靠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确保改革中思想稳定、工作稳定、队伍稳定
二是提升业务素能,筑造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从日常思想教育入手,引导检察人员牢固司法理念,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加强实战训练,派员参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知识竞赛、素质培训62人次,其中1人入选“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和“全区检察业务(民行)专家”库,1人被自治区院评为“公诉人优秀辩手”,1人取得盟练兵比武优秀个人三等奖,1人获盟演讲比赛“优秀选手”,3人获旗知识竞赛一等奖,人才建设显见成效。
三是以党建带队建,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院党组牢记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大力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进一步整风肃纪。加强机关党支部力量建设,增补两名委员,发展两名预备党员,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党建日常管理,开展党员清查、严格党员管理,督促社区报到、增强服务意识,建立绩效考核、完善评价体系,帮扶党建共建单位,给予资金和物质支持。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专项督查、例行督查相结合,严格约束、廉洁从检,队伍精神面貌和纪律作风进一步改进,再次夺回因故被取消的盟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全盟检察“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太旗院获三等功等3项集体荣誉, 5名干警获三等功等4项个人荣誉。
六、围绕精细化、信息化,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抓住规范司法行为这个核心,启动为期三年的“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从业务办案细节、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到机关绩效管理、行政运行、后勤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细化量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到每位干警,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机关环境进一步优化。
树立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分步骤做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信息化平台建设。突出应用这个关键,建成办案审讯、远程讯(询)问、电子卷宗、远程视频接访、多功能会议等多项系统工程,实现司法办案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2016年,检察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这与旗委的坚强领导分不开,与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分不开,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与政协的民主监督分不开,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在座各位的关心支持分不开。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困难:一是面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旗的新形势、新任务,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还有转变不到位现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增强;二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等工作距离党的要求、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新增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还有存在;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从严治检仍需加强,精细化管理还需深入;五是检察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未完全到位,检察人员保障、业务保障有待落实;六是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创新创优举措有待进一步发掘。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中央、盟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也相继召开,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预见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平安太旗、法治太旗和过硬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建设
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要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打好社会治安整治和公共风险隐患消除攻坚战。针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提高打击能力。要认真研究刑事犯罪新趋势,加大对跨区域流窜作案,以及公司集团式的涉黑涉恶、两抢一盗等犯罪打击力度。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和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好社会矛盾化解攻坚战。
二、 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检察机构、人员、职能转隶,要做好转隶前工作衔接准备,抓好案件线索的梳理分类,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行为,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要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绝不减弱、零容忍态度绝不改变”的要求,毫不放松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确保查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等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脱贫、民生等领域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建筑施工、煤矿、交通运输、危化品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严惩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坚决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 打击经济犯罪,强化民生检察
要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准确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要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发展,慎重对待涉及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领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避免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科技创新。要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要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深入集中惩治和预防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百姓。要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衔接配合,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四、 把握宪法定位,加强法律监督。
要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高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发挥抗诉监督作用,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大力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行动。要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重心转移到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上,重点解决监督不到位、不规范、监督质量不高、服判息诉难度大等问题。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公益。深入研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要深化控申检察监督,畅通入口建设,实现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常态化,稳妥开展国家赔偿监督,加强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开展专业化办理等特殊保护工作。
五、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提高司法效率
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检察官助理归类定岗转任工作,制定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细化职责划分,完善权力清单,落实办案责任制,协调配合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使人员分类到位、各归其位。
继续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做好总结评估,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贯彻证据裁判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把关,在把握定案标准和引导侦查取证中起到承上启下作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法治权威。
六、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整顿建设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分类分层开展练兵和培训,推进专门人才的培养。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引领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走向严、紧、硬。
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活动。大力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年”活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建立健全类案指引、案件全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精细化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优工作,加快工作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切实加强信息化和检务保障建设。要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完成“六大平台”建设任务,深化“信息化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成果的应用,发挥信息技术的重要支撑作用。要以保障司法办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需要为重点,完善检务保障体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上级院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时刻牢记职责和使命,不忘初心,一往无前,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我旗平安建设护航、为法治建设助力,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服务,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