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全盟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全旗工作大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等专项活动推进我院“八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过硬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能力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推进我院“八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
根据上级院和旗委的统一部署,我院从今年4月开始,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活动中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和开展活动的方法步骤。通过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明确了基本标准,统一了思想行动。5月27日,召开党支部书记专题党课,支部书记、副检察长李琛对全体党员,进行了专题党课辅导,并做了题为《深入践行“两学一做”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党课报告,所有党员干警严格按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7月1日,检察长深入联系点红旗镇新建村,为当地村民党员作了《学做统一,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党员干部看齐》的专题党课,强调村民党员全身心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自己的党性修养,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当前“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工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根据全盟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6月份,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精细化管理小组,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对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根据职责、业务、工作程序,分别提出了精细化管理措施,推进我院在业务工作、信息宣传调研、政务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对照“八化”示范院建设标准,积极建立健全档案材料,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升我院自身建设,打造 “八化”示范院,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水平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
其中审查逮捕工作中,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26件3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9人,不批准逮捕5件7人。
审查起诉工作中,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案件64件78人。已审结57件69人,其中提起公诉51件61人,不起诉2件2人,报送锡盟检察分院3件3人,改变管辖1件3人。法院已判决35件39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院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全力服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11人,其中由自治区院交办案件1件3人、分院立案后交我院侦查案件1件1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10人,罪名为贪污罪、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罪名为滥用职权罪。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4件10人,正在侦查中1件1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旗范围内共开展警示教育78次;针对医疗卫生、扶贫开发、非公经济、房产管理等热点行业开展预防调查8次,查找出各热点行业职务犯罪风险点,发出检察建议1份,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将热点行业职务犯罪遏制在萌芽中。对我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开展预防介入4次,对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例分析,分析易发、频发职务犯罪原因、特点,总结经验做法,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预防宣传工作30次,有力推进了我旗反腐倡廉工作。
(三)全面强化诉讼执行各环节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院紧紧围绕确保执法司法公正这个中心,不断完善监督措施,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各项监督工作卓有成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立案监督。为了改善立案监督线索匮乏现象,我院深入公安局各股、所、队,查阅各股、所、队受理的发、立、破案件,查阅相关证据了解和掌握公安派出所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情况。我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含去年监督今年判决1件1人),监督纠正应立不立案件3件 3人。
二是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我院坚持大要案适时介入工作制度,通过介入侦查活动,促使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共受理重特大案件7件11人,适时介入3件3人,参加现场勘查3次,参加侦查机关疑难案件讨论1次,提出口头建议5次,在审查案件中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作《逮捕案件继续取证意见书》1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有效的提高了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通过刑事判决书的审查,对判决罪名的认定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等进行监督,今年以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请抗诉案件1件。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逐步规范工作流程,文书制作审批,全面审查事实综合判断法定和酌定情节在量刑中的作用,规范了量刑建议的提出、变更。2016年我院提起公诉案件全部提出量刑建议,努力实现了量刑公正,刑罚适用符合同案同判、等罪等罚的要求。
四是加强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我院共受理审查民事诉讼监督案件78件。其中,民事审判人员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9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6件,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2件。经审查,对39件审判人员程序违法监督案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均被采纳;36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中,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16份,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7件,均被采纳。共办理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案件27件(上年积存1件)。经审查后,依法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27件,均被采纳。
五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工作日入所检查制度,针对犯罪嫌疑人违规将食品带入监室内的情况,向看守所提出口头建议10次,发出检察建议4次;因法院未在法定审理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宣判,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排查出我旗8名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及时向太旗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向太旗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7名罪犯收监执行刑罚、1人在逃。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法院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维护刑事判决权威性。联合司法局,针对全旗36名缓刑服刑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公益劳动教育。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发挥控告申诉接待工作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的“主平台”作用,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25件,转民行科办理12件,转反贪局6件,转其他院举报中心1件,控申科初核6件。对6起案件的举报人兑现了物质奖励,以举报失实澄清工作步入精细化轨道为内容,向锡盟检察分院申报创新创优项目。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新一轮文明接待室评比工作中,我院已被自治区检察院推荐申报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五)加强执法办案流程规范化管理。
严格案件受理和结案审查,统一规范归口管理。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3件,结案审核98件;受理律师接待10次;涉案财物入库98件、出库90件;依托统一业务系统,积极开展案件流程监控,进入流程监控案件3件,对案件进行超期预警监控,及时提醒办案单位,使人为因素造成的动态超期现象得以杜绝,达到了实际办案无超期的良好状态。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公开程序性信息案件139件,重要案件信息12 件,法律文书22件,有效保障了诉讼当事人、辩护律师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顺利完成检察官套改及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对28名检察官进行了职务套改,套改后检察官等级情况为:四级高级检察官1人、一级检察官10人、二级检察官8人、三级检察官3人,四级检察官6人。认真开展员额内检察官的评任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告、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布名单、上报、组织考试、考核、提出拟入额人选、整理上报材料的程序进行,最终审议确定了15名首批员额内检察官。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我院在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责中发现,太仆寺旗林业局在履行公益林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不作为的行为,依法对该案件立案审查,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程度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书,目前尚未到回复时间。
四、统筹兼顾,其他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抽调人力、物力参加我旗的“十个全覆盖”和脱贫攻坚工程。先后委派8名干警入驻红旗镇5个村,协助做好“十项”任务的落实和人居环境整治。
有效发挥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作用,共受理群众上访7件次,转交控告申诉科;监督太仆寺旗人民法院骆驼山镇法庭、红旗镇法庭审判工作2次,公安基层派出所治安案件执法活动16次,参与基层司法所警示教育活动9次,基层群众矛盾排查6起、社区矫正11次。
法警大队配合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共出警85次178人,未发生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完成了法警大队先进编队管理申请工作。
认真理顺业务系统与统计报表的衔接工作,截止2016年12月7日我院统计工作无错处。
检委会进一步规范会前审查制度,严格议题提请程序及议题标准,确保检委会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共召开检委会会议5次,其中议案4次39件,议事1次1件。
进一步推进科技、信息网络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实施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程,更新补充信息化输出设备,保证人手一台电脑,确定专人专机使用,安装杀毒防范软件,严格保密制度纪律;办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步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为网上办公办案做好扎实准备。
撰写各类检察信息59期,被分院采用信息 4 篇,太旗信息通报采用 2 篇;网站转载 20 篇。撰写调研文章5篇,被高检院机关刊物刊载2篇,自治区院网站转载2篇,获奖1篇。
检察干警获得了诸多荣誉:1人被自治区院表彰“锡林郭勒盟代表队公诉人优秀辩手”; 1人取得全盟检察政治工作信息统计系统应用技能练兵比武优秀个人三等奖; 3人取得旗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1人获得盟分院组织的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奖。
回顾今年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电子卷宗制作工作还未运行,律师阅卷工作一直停留在纸质卷宗上;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信息应用水平得不到提升,其他写作、财会人才明显缺乏,业务部门中青年骨干力量不足,检察业务和办案力量矛盾突出;全员政治、业务学习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检察文化建设有待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还需加大,民事监督存在不愿接受监督现象;检察经费不足,信息化设备亟需更新,检务科技保障任重道远。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牢把握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大局观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好新时期各项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坚决贯彻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面加强和规范对刑事、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调动派驻和巡回乡镇检察室的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在基层维稳、预防犯罪、法律宣传的综合治理作用。
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提升改革实效。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任务,完善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对于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办案组织结构、办案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等问题,做好调研,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准备。
继续推行以“精、准、细、严”为基本特征的精细化管理活动,抓住细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和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有效手段,以问题导向和创新引领为途径,进一步提高我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引导干警正确认识精细化管理对促进本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转变干警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并使精细化管理成为一种理念、一种工作习惯,逐渐形成检察机关的文化制度,从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