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仆 寺 旗 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8年1月7日在太仆寺旗第十五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上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那日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前五年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方针政策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八化”建设为载体,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执法观念、业务素质、信息化保障等得到全面提升,成效显著。 2014年,被评为全盟“先进基层检察院”,2014、2015年度被锡盟分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连续四年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一、把服务大局保障人权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在旗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切实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监督职能,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畅通诉求渠道便民利民。牢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检察长接访,推行1328信访工作制度,开通12309举报电话,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政务网和检察网举报专用邮箱,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受理平台,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件次,及时导入立案侦查、民事监督、检调对接等司法程序。创新推出“您举报、我花钱”的绿色信笺举报方式,自治区院领导亲自批示,全盟检察系统推广应用,控申接待被评为自治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尊重人权执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联合公、法、司出台《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办法》;注重困难群体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障,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7.99万元,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捕后变更强制措施6人;严厉查办涉农补贴、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查处“菜篮子”工程建设渎职犯罪2件4人,维护好群众切身权益,
践行为民宗旨落实扶贫帮困。贯彻落实扶贫攻坚的总体决策部署,切实增进为民情怀,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农区帮扶走访,开展涉农扶贫政策法治宣传,组织干警百余人次投身“十个全覆盖”工程,派员入驻红旗镇5个村,协助“十项”任务的落实和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基础扶贫,落实40多万元建设项目,解决农牧民养殖难题,筹集资金20多万元,资助生产资料,帮扶责任到人,将精准帮扶落到实处。
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监督汽车站、幼儿园等82项民生工程招投标工程,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4102次,维护建设领域正常竞争秩序;集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纠正3件应立不立案件;与森林公安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提前介入2起失火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履行职责93件,协助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近千万元,促进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与医疗、教育、司法等7部门联系协作,和18家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接待上访30次,排查化解纠纷32起,开展警示教育宣传38次,监督基层司法活动30次,使检察服务更加贴近百姓。
二、突出检察业务主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以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为重点,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5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6件150人,批准逮捕96件121人(同比下降12.7%和21.9%),不批准逮捕20件29人(同比上升233%和123%)。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70件348人,提起公诉243件315人(同比下降107.7%和99.4%),不起诉11件15人(同比上升120%和200%)。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一是引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风险研判,防范涉法涉检上诉现象。
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29人,不起诉15人,无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人。
三是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减少社会对抗。向相关单位发检察建议173份,进一步预防违法犯罪、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检调对接制度,促使6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达成和解。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坚持反腐“排头兵”作用,加大办案力度,重拳出击、攻坚克难,查办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件40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百万元,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的经验做法,结合我旗实际,围绕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严肃查处发生在“三农三牧”领域的损害农牧民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深挖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吞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国家专项资金犯罪比例达80%。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增强上下级联动,加大人员调配,通过交办、督办、协办等方式,提高办案能力,加大信息共享,增强上级指导,促进资源整合,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整体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
三是坚持惩防治三位一体,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深入全旗40多家机关、企业、学校和乡村社区,开展系统预防。组织8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面向2000人开展200多次预防讲座;针对危房改造、廉租、公租用房等30多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推动社会化预防大格局的构建。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诉讼监督工作决议,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民事行政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
聘请乡镇信息联络员,建立公安信息通报制度,走访多家行政执法单位,以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为重点,监督纠正11起应立不立案件、23起不应立而立案件。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参与现场勘查、疑难案件讨论,纠正违法18件次,纠正漏捕4人、漏罪2起、漏犯7人。提起公诉案件均派员出庭,提量刑建议236人次,提请抗诉2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24件,发检察建议10件次,纠正违法5件次。纠正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管理不规范问题45次,纠正超期羁押19人次,就监管不到位发检察建议35件,办理全区首例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共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人。审查办理民事诉讼申请监督案件181件,发检察建议84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1件,其中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6件。
三、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开展教育强化信念。始终将检察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以党建带队建,加强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教育。增选党支部成员,择优发展新党员,结合“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忠诚干净担当”等主题教育,定期开展学习讨论,重温党章党规,实地调研、征询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查摆和剖析“四风”问题,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行为,梳理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80多项,建立检务督查和监察机构,建立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2015、2016年被分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增加一名纪检组长,配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两个责任,各部门签订2014--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修订岗位责任制、请销假、干警值班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端正工作态度,弘扬爱岗敬业、尽职守责意识;健全业务工作制度,简化工作程序,严肃办案纪律,规范执法办案;成立检务督查机构,促使干警摆正思想、规范执法;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整改办公用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执法活动,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
增强检察专业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期培训规划,选送参加各类岗位技能素能培训200余人次,选派9人参与上级院案件办理。以科学发展抽样评估为动力,端正工作态度、规范执法行为,自我评查问题27处,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立检务督查评估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质量。40多人次荣获表彰奖励,被记三等功6人次,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第三批“全区检察业务专家(民行)”,并入选全国检察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库。
精心培育检察文化,提高干警综合素养。创新文化形式,建成图文并茂的“公平、公正、清正、廉明”文化走廊,开辟了党员活动、乒乓球运动、健身活动室内场所。拓展检察文化外延,建成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选派青年干警参加检察文艺联合会,组织参加多项球类、理论知识、岗位技能竞赛,20多名干警获得竞赛奖励,营造丰富多样、紧张活泼的检察工作氛围。
四、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促进高效有序运行机制
在上级院统一部署下,结合本院实际,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几项重要改革任务。
2013年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和信息技术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案件流转、流程监控;2014年成立“检务评估督导领导小组”,抓好长效运行,使执法规范督导工作常态化;2015年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功对一起被毁公益林案件提起诉讼;整合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为一个部门“自侦局”,集中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2016年顺利完成检察官套改及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对28名检察官进行了职务套改,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员额内检察官评任,审议确定15名首批员额检察官。2017年率先实行大部制改革,设立5部1局1室,为办案组织结构、办案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等改革举措,做了先行先试。统一上划人财物、进行分类管理填报,认真开展摸底调研,为全面推进改革落实做了充分准备。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以“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年”为契机,院党组以适度超前、节约、配套为原则,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信息化水平。
以硬件装备为基础,建成检务公开、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设立多功能会议室、电子阅览室、安装监控系统,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
以应用为核心,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机房改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保密“四个平台”建设,建成侦查指挥中心、网上举报、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改建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和场所,办案区实现自治区达标认证,搭建起网络通信、信息传输、网上办案、远程侦查指挥、视频会议等多形式的信息化网络平台。
同时,检察调研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撰写调研文章66篇,被自治区、盟级奖励和刊发26篇。编写检察信息423期,被上级院采用56期,宣传报道被各级新闻媒体刊登71篇。
六、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以案件质量为根本,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面运行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出台《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细化89条措施,着力打造案件 “精”字招牌。汇编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坚持“一案三卡”制度,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 “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规范案件具体办理流程,对检察权整体运行加强约束和规范。成立案件巡查小组,采取备案审查、定期评查、专项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强化案件程序和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
以检务公开为重点,加大外部监督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乡镇苏木设立检察信箱,发放检务公开联系卡,设立案件管理和信访接待大厅,承担案件办理情况查询、律师会见、控告申诉接待、检察长接访和宣传、咨询等职能。创新公开载体,开设LED电子显示和触摸查询系统,创建门户网站,开通检察微信、微博,扩大公众知悉广度。坚持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强化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工作汇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定期寄送检察刊物,邀请视察、召开座谈,诚恳征求意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不够;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新时代检察工作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检察人员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需提高;检察文化建设形式单一、不够丰富;精细化有待全面深入,信息化应用明显滞后;检务科技保障仍需加强。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踏征程,任重而道远。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高举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总任务,按照“正思想、找差距、提名次”的检察工作目标,聚焦检察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学、谋、干、创”上下功夫,以新目标新要求新作为,不断开创太旗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是把握大局。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检察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思想指南,把检察事业与党委中心任务深度融合,谋划检察工作新思路。在“干”上下功夫,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司法协作配合,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民生问题,抓好行政公益诉讼具体实施,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
二是严格管理,培育职业化、专业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学”上下功夫,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以党魂筑检魂、以党风促作风。逐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按照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序列科学管理,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统一、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考评规范。推行“阳光检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提高执法公信力。
三是依法全面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做到敢监督、会监督、能监督。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规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完善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健全检调对接机制,推进民生检察。全面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与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效,努力构建全程检察监督体系。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检察工作规范运行。在“创”上下功夫,把握新时代新起点,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政策。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精心谋划工作运行机制,在监督能力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创新举措,创出检察工作新活力。
五是以科技保障为支撑,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按照《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司法办案提供硬保障。树立向科技要战斗力的思想,坚持科学化发展,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信息元素,打造“智慧检察”。
各位代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在上级院和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牢记职责和使命,不忘初心,奋勇前行,为我旗平安建设护航、法治建设出力,为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