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人员素能提升,强化外出培训效果。12月24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传导式”培训,三名检察人员向大家分享了近期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归来的所学所获。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苗飞从检务督察角度围绕检察人员什么情况下追究司法责任等方面开展培训,使检察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边界;第一检察部刘福军围绕经济犯罪检察等内容开展培训,为接下来经济犯罪检察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第二检察部李鹏围绕检察调研论文的撰写、指导性案例的编研、检察官助理的职责定位三个方面进行培训,为检察官助理更好地参与办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分享结束后,党组书记、检察长那日苏作了总结点评:一要加强“务实性”成果交流,提升传导培训质效,要引导检察人员把每次培训所学与办案实践相结合,及时分享培训成果;二要提升“广交流”学习意识,提升队伍素养。全体检察人员要通过传导讲学、以讲促学等方式,将学到的经验做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共同进步。
“学员即教员”,传导式培训以“一人主讲、多人参与、全员受益”的方式,共享学习成果和检察工作经验,扩大了培训覆盖面,实现了知识的有效传递和共享。今后,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传导式培训,以讲促学,教学相长,着力培养“会办案、会写作、会讲课”的“三会”检察人员,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
文字/编辑:政治部 李可心
一审:苑豆豆 二审:贾玉宏 三审:那日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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